close
本站特派記者/一文不值

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
多層次傳銷管理Q&A

問: 多層次傳銷為什麼常遭人誤解為「老鼠會」? 
答: 多層次傳銷和「老鼠會」在外觀上有類似的地方: 
(一) 組織都是「金字塔型」:透過上線拉下線,不斷「複製」,會建立起一個類似金字塔的組織。 
(二) 加入組織常需要先付出一定代價:加入「老鼠會」的成員必須繳交一筆的「權利金」,以取得分取報酬的權利。多層次傳銷常會要求加入者消費或訂購一定金額的商品,才能取得銷售商品、建立組織的權利,進而可以領取獎金。但是正當的多層次傳銷和「老鼠會」有以下的區別: 
(一) 組織的目的不同:正當多層次傳銷的目的是在推廣或銷售商品;「老鼠會」則在詐財吸金。 
(二) 「權利金」等代價的性質不同: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傳銷商多是為了推銷商品或消費;「老鼠會」是為了在組織中「搶位子」坐領獎金,即使表面上是為了推銷商品,商品的價格也不合理,只是個「幌子」。 
(三) 報酬來源不同: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報酬,主要是來自推銷商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潤及獎金,少部分來自建立、輔導與管理傳銷組織所獲得的獎金等報酬;「老鼠會」的收入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「權利金」,做為上線的酬勞,所以上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獲得報酬。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freedomtpe 的頭像
    freedomtpe

    飛登總部的部落格

    freedomtp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